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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余萬粒“毒膠囊”銷往18家醫(yī)藥單位

2013-01-19 09:47 來源:法制網(wǎng) 點擊:

核心提示:今天上午,江蘇省丹陽市人民法院對備受關注的“毒膠囊”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江蘇省丹陽市膠丸廠法定代表人胡國法犯生產(chǎn)、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40萬元;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10萬元;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50萬元。被告人胡國法當庭表示不上訴。

今天上午,江蘇省丹陽市人民法院對備受關注的“毒膠囊”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江蘇省丹陽市膠丸廠法定代表人胡國法犯生產(chǎn)、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40萬元;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10萬元;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50萬元。被告人胡國法當庭表示不上訴。

  江蘇省丹陽市膠丸廠系1958年成立的鎮(zhèn)辦集體企業(yè),1996年5月改制轉讓給被告人胡國法。胡國法系該廠法定代表人,廠里的生產(chǎn)、銷售、債權債務等所有事務均由其一人承擔。

  2010年10月至2012年3月,胡國法從浙江省新昌縣儒岙鎮(zhèn)購進未經(jīng)檢驗的空心明膠膠囊,雇傭臨時工進行分瓶裝箱,并在包裝箱、包裝瓶上張貼丹陽市膠丸廠的“丹塔”牌標簽,偽造每批次的產(chǎn)品合格證、檢驗報告書,然后以丹陽市膠丸廠的名義,分別銷售給18家醫(yī)藥單位,共計7000余萬粒,銷售金額共計80余萬元。

  2012年4月24日,丹陽市公安局查獲了胡國法尚未銷售的空心膠囊131箱。經(jīng)檢測,被告人外銷的以上所有“丹塔”牌明膠空心膠囊中,鉻含量均超過《中國藥典》2010年版規(guī)定的標準,為不合格產(chǎn)品。另查明,案發(fā)前,浙江“毒膠囊”事件被曝光后,胡國法及相關業(yè)務單位已召回了部分外銷膠囊。2012年4月23日下午,胡國法主動到丹陽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接受調查時,被公安機關抓獲。

  另查明,2008年10月至2012年3月期間,被告人胡國法在沒有任何實際貨物交易的情況下,以支付開票費的形式從河北省無極縣鑫隆明膠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23份,價稅合計1731652.50元,其中稅款251607.63元,用于其經(jīng)營的丹陽市膠丸廠的稅款抵扣,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251607.63元。

Tags:毒膠囊 醫(yī)藥

責任編輯:醫(yī)藥零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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